专利申请异议的法定情形 专利分案申请
2022-06-10济南知识产权纠纷律师
常银焕律师,济南知识产权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常银焕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专利申请异议的法定情形
专利申请异议书是异议人认为申请人不得享有专利权的时候所制作的文书。《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专利申请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向专利局对该申请提出异议。专利局应当将异议的副本送交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异议副本之日起
专利申请异议书是异议人认为申请人不得享有专利权的时候所制作的文书。《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专利申请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向专利局对该申请提出异议。专利局应当将异议的副本送交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异议副本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书面答复;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出书面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异议人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申请向专利局提出意见的,必须符合下列法定情形:
对专利局公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可以提出异议的形式是指:
1、申请专利的发明的异议,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持不同意见;申请专利的实用新型的异议,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持不同意见。
2、认为该发明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或者认为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不应授予专利权;或者认为该发明创造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3、认为该专利申请是属于职务发明创造,或者非职务发明创造;是两个以上单位协作的发明创造或者一个单位接受其他单位委托的发明创造;或者认为该专利申请的主要内容是取自他人的说明书、附图、模型、设备等,或者取自他人使用的方法而未经其同意的。
4、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的填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5、申请的修改分案的申请超出原说明书记载范围的。
对专利公告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可以提出异议的情形是指:
1、认为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即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并非最新设计。
2、认为该外观设计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符合社会公德、妨害公共利益;或者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
上述提出异议的情况,应提出异议的法定条件。异议人的异议只有符合法定条件,才能引起专利复审程序的发生。
专利分案申请
专利的分案申请,是指申请人申请的专利包括两项以上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授与专利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行使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将申请已获批准的专利分立成两项以上的专利的权利,这就是专利的分案申请。 分案申请
专利的分案申请,是指申请人申请的专利包括两项以上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授与专利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行使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将申请已获批准的专利分立成两项以上的专利的权利,这就是专利的分案申请。
分案申请必须符合下列五个条件:
一、提出分案申请,申请人申请的一项专利必须包括两项以上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
二、提出分案申请必须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下达授与专利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超过两个月的时间规定,视为放弃分案申请;
三、提出的专利申请已经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申请人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四、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不符合要求或部分不符合要求,指定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修改、补充,申请人期满未作答复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五、提出分案申请的专利,不得改变原申请专利的类别。
申请人就自己的发明创造提出分案申请的,原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
申请人提出分案申请,申请书中应明确原申请号和申请日,提交分案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提交原申请文件的副本,如果原申请享有优先权的,应当提交原申请优先权文件的副本,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办理有关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