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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怎么判定?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认定办法?

2019-03-23济南知识产权纠纷律师

  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所享有的专利,是受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怎么判定?

  常银焕律师,济南知识产权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不但拥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而且也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擅长办理:知识产权等纠纷案件。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深厚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人品和过硬的业务能力,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为您寻求最完善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怎么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

  在实践中,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一般采取以下三个步骤:

  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56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产品。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从而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

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认定办法?

  (一)对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对比,应当进行整体观察和综合判断,看两者是否具有相同的美感。

  1、如果两者的全部构成要素相同或相近似,法院应当认为两者是相同的外观设计。

  2、如果两者的全部构成要素不相同或不相近似,法院应当认为两者是不相同的外观设计。

  3、如果构成要素中的主要部分(要部)相同或相近似、次要部分不同,应当认为两者是不相同的外观设计。

  4、产品的大小、材料、内部构造和性能通常不能作为二者不相同和不相似的判定依据。但是,可以考虑各部分之间的比例因素。

  比较的重点应该是专利权人独创的富于美感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对应部分,看被告是否抄袭、模仿了原稿外观设计的新颖独创部分。

  (二)采用隔离对比、异地观察的方法对比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外观设计时,实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消费者误认的,可以认定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外观设计构成相同或者相近似。(供法庭作出是否侵权结论时参考)

  常银焕律师 山东济南知名律师,承办知识产权纠纷案例近千件,经验丰富,在办理案件中可以快速找到使案件得到正确解决的法律关系的切入点,使案件解决的结果符合法律公正本意,并且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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